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考试服务专区 > 新闻动态 > 政策文件

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鹤山校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9-24 18:21:3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成立鹤山校区的请示》(嫩教字〔2024〕130号)收悉。鉴于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5.96平方米,不符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中关于“校园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20平方米”的要求,综合考虑鹤山学校生源逐年减少,闲置的7485平方米校舍及附属建筑满足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习实训需求。经研究,同意成立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鹤山校区,具体工作由你局牵头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嫩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