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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黑河市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24 17:5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化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解决经营主体办事证明多、资质多、耗时长等问题,印发《黑河市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施方案》。

专用信用报告可以替代哪些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目前,黑河市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代替领域16个,实现重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水务、消防安全、城市管理、医疗保障、金融监管、商务、安全生产领域覆盖。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专用信用报告?

●线上申领渠道

“我的黑河”APP或“信用中国(黑龙江黑河)”网站

●线下申领渠道

网站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

哪些市场主体可以领取专用信用报告?

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司,非公司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可以开具《专用信用报告》,用以证明自身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违法违规记录情况,以及自身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已经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资质信息等情况。

专用信用报告适用于哪些领域?

市场主体在金融,商务经营活动中,经与合作方协商一致,使用专用信用报告代替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申请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银行贷款、产权交易、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商务合作。

各部门根据经营主体和各级政府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对专用信用报告动态更新,完善内容,探索提供专业化,多元化定制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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