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草局:
你局《关于中俄东线嫩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嫩江市段)项目草原权属的请示》(嫩林草呈〔2024〕121号)收悉。依据你局实地核查并比对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和2018年草原清查数据,认定中俄东线嫩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嫩江市段)项目,拟临时征占的3849平方米地块地类为国有草原,且不在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区以及生态红线范围内,使用权单位为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作为中俄东线嫩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嫩江市段)项目临时征占草原监管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临时征占草原相关手续,并在临时征占草原到期后,监督项目施工方及时恢复草原植被,杜绝对草原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
特此批复。
嫩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