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11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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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印发《黑河市关于推行“办好一件事”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年7月20日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 关 键 词: | 部门,服务,事项,事,办理 | ||
关于印发《黑河市关于推行“办好一件事”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河市关于推行“办好一件事”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河市关于推行“办好一件事”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共黑河市委黑河市人民政府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 1—
附件
黑河市关于推行“办好一件事”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群众和 企业的获得感,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 方案》(黑环组发〔2020〕7号)要求,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
品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 目标,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为抓手,以应办尽办为原则、 一 次办结为目的,系统重塑原有的部门业务流程,系统重构跨部门跨 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的办事流程,推动构建行政审批服务新模
式,实现更深层次、更加便利的“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二、 工作目标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一站办结”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以企业和群众需求
为导向,全面实行"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键评价”。2021年底前,在已经完成的25项“办好一件事”
基础上,各地“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至少再完成50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窗受理全覆盖。
三、 主要任务
(一)整章建制进驻大厅。 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 能,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厅统一办理。 推进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司法局(公 证处)等单位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推进市自然资源局等部分事 项进驻的政务服务部门应进必进;督促市农业农村局未充分授权的 进驻部门充分授权,杜绝事项办理体外循环现象。确因场地限制、 安全等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报同级政 府批准。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烟草专卖 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营商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和五大连池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前)
(二)科学整合综合窗口。 将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科学整 合划分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商事登记区、民生服务区、综合服务 区4个专项业务板块区域。将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件)整合为"综合 窗口"统一受理、出证,原串联审批业务改为并联审批,实现受审分离,做到一个窗口入,一个窗口出。将企业发展周期和公民生命周 期某一阶段中,需要到政府部门办理的多个紧密关联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优化后整合为“一件事窗口”。设置综合性“一窗受理”窗口4个、“一件事窗口”4个,以此构建形成一个“综合窗口”与多个专业窗口并 存的1+X 受理模式。 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主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事登记区: 主要办理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 资格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民生服务区: 主要办理人力资源、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电汽暖等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人社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综合服务区:主要办理科教文卫、体育活动、民政审批、民族宗教、司法保障、 旅游服务等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除上述单位外的所有进驻单 位。上述4个分区和“综合窗口”“一件事窗口”设置以市政务服务中 心为试点组织实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责任部门: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8月10日前)
(三)梳理编制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明确委托综合窗口统一受 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串联审批过渡一窗受理期间,进驻中心的各单 位窗口职能不变,各部门要对综合窗口充分授权,部门主要领导要 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自2021年9月1日起,除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外,不再另行受理。各地要依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以关注度高、办理频次高、审批时限长、涉及部门多为标准进行梳 理排序,排序靠前事项优先纳入到“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逐一明 确主办部门、配合部门,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编制形成“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推广一批”,持续更新“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一件事”,由本级政府明确牵头主办部门负责组织梳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8月10日前)
(四)系统再造办事流程。“一件事”牵头主办部门要会同联办 部门全面梳理精简办理环节,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 动”要求,对"办好一件事"所涵盖的相关联要素进行全面梳理,理顺 办理事项前后置关系,依法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 并、压缩,全面推进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形成“办好一件事”新的 办事流程,全面实现"办好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推行"多表合一、 一表申请、 一套材料”,牵头主办部门要把“一件事”涉及的多个申请 表格、多套申报材料,精简整合为“一件事”“一张表格”“一套材料”, 实现一表申请、 一次提交材料、多次共享自行复用,即可一次办理“一 件事"全部事项。(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8月20日前)
(五)编制发布办事指南。 各部门负责制定事项办事指南,办 事指南应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责任部门、明确需 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 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重点梳理委托综合窗口受理事项的审查要点,结合日常实际即时更新完善,即时同步更新维护网上审查要点内容。“一件事”主办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将"办好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办事指南优化整合为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主题集成服务办事指南。集成事项名称、受理对象、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表单、办事流 程、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要素,使企业和群众 一看就懂。(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 时限:2021年8月20日前,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和优化更新工作要持续推进。)
(六)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一 窗受理""“办好一件事”专区,滚动公布事项目录清单,为企业和群众 提供清晰指引。以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为重点,在各级实体政务服务 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式”集成服务。对于暂不适宜网上办 理的流程,将整合后的业务流程环节所涉部门向实体大厅归集整合, 利用线下事项集中进驻的优势先行在实体政务大厅办理,对于自有 业务办理系统的事项,要主动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无 法对接的由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综合收件,各部门自行办理后将结 果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同时,成熟一件向线上推送一件,开展网 上并联审批、层级审批和套餐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 网通办”。要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代 办)站点建设,提升线下“办好一件事”便利度水平。(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前)
(七)积极推动实践创新。 探索推进"办好一件事"一 网通 办”全省通办”新模式,实施申请表单预填和材料复用新模式,推动 表单基本信息自动填入、业务信息选择生成。全面实行信用审批承诺制,加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力度,各部门按照“容缺受理”要求标明实行容缺的材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综合窗口予以更新。强 化"办好一件事"关口前移服务,相关部门可预先提供现场勘察核查、 咨询指导等前移服务。各地要打造在全国同类最优的“办好一件事” 旗舰品牌事项。(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 操作规程
(一)材料预审。 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 不足或填写出现问题的及时预以纠正,方便窗口提交材料时实现一次受理, 一次办结。
(二)前台受理。 1."综合窗口”和“一件事窗口"对现场提交的申 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清单或经业务部门确认材料无误 的,当场予以接收,并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向群 众和企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电子印章。2.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 的审批事项,要求群众和企业在受理通知上填写容缺受理承诺,对 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3.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减少申请要 件的,以加盖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查验电子印章的《政务服务数据 共享查验单》为依据,有关部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再要求 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4.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由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 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出具补正通知书并加盖电子印章。5.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 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并加盖电子印章,告知不予受理具体理由。6.通过邮寄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申请,窗口及时将预受理结果告知群众和企业,并将申请信息、材料预受理结果等 录入上传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7.窗口应及时将纸质材料转交 业务部门,并做好材料交接签收。电子材料应加盖电子印章通过一 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平台实时流转,未加盖电子印章的结果文件 (电子证照、批准文书)将无法办结。8.需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综 合窗口”和“一件事窗口”根据事项办理流程发送各相关部门,并做好 材料交接签收,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共享。9.群 众和企业办理非常驻部门的事项,综合窗口及时与部门做好材料交 接签收,电子材料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流转到相应部
门。
(三)后台审批。 1.由“综合窗口”和“一件事”窗口转交的受理材 料,业务部门及时对涉及本部门受理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 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办理,经电子监察系统检查未按规 定时限内办理完成的有关部门需作出解释,确定超时的移交有关机 构处理。2.需多个部门开展联合办理的,相应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限 内完成。3.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业务部门接到电子材料后,在
规定时限内办结。4.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后,进入审批程序实施模拟审批,待群众和企业在承诺时间内补齐材料 后,由综合窗口转交至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办理。5. 各阶段办理信息应全部录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6.形成电子
材料(证件)或结果文件,并归集入库,实行数据共享。
(四)统一 出件。 1.业务部门在法定或承诺办理时限内应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综合窗口统一 出件。2.综合窗口核对办理结果文、或证件所载信息与受理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结果交接。经 核对发现信息有误的,不予接收。3.群众和企业通过窗口自取,由综合窗口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并按要求办理 交接签收。4. 申请人在办理前可申请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由综合窗口委托邮政窗口寄件送达。5.综合窗口在送达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成功后,及时与业务部门办理送达结果交接。
五、 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改革作为一把手工 程,主要领导亲自主抓、亲自督办。每个“一件事”都要明确一名政 府领导牵头,组建“办好一件事”专班,由“一件事”牵头主办部门统 筹推进,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把任务分解到位、责 任落实到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于2021年9月1日前将"办好一件事"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报市营商环境局备案。
(二)加强探索创新。要主动对标上海广东浙江等先进省市成 型做法,结合实际,大胆复制借鉴、集成创新。要聚焦堵点难点问 题攻坚突破,推出具有黑河特色的"办好一件事"新模式。黑河自贸 片区要推出可复制推广的示例范本。市营商环境局要注重总结、及时推广各地各部门具有鲜明特色的典型样本案例。
(三)加强考核监督。 各地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办好一件 事"一窗受理的督促指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目标责任指标考核。要加强“办好一件事”改革工作评估,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和群众评价改革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 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各地各部门“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办事 流程和操作指南,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要广泛宣传“办好
一件事”改革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相关参考模板
附件
"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示例)
序 号 |
一件事名称 |
整合事项名称 |
主办部门 |
联办部门 |
证照名称 |
办理层级 |
办事指南 |
1 |
我要开便利店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营业执照 | 市、县级 |
下载 |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 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县级 | ||||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 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 茶座外)卫生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市、县级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 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部门 | 无 | 市、县级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无 | 市、县级 |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无 | 市、县级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 |
应急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合格证 |
市、县级 | ||||
涉税事项办理 | 税务部门 | 无 | 市、县级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部门 | 无 | 市、县级 |
“办好一件事”效能对照表(示例)
序号 |
一件事 名称 |
整合事项名称 |
承诺时限 |
环节数量 |
材料数量 |
跑动次数 |
费用 |
1 |
我要开 便利店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
20 |
4 |
7 |
1 |
0 |
2 |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
15 |
3 |
8 |
1 |
0 | |
3 |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 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 饭馆、咖啡店、酒吧、 茶座外)卫生许可 |
7 |
2 |
4 |
1 |
0 | |
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 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 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6 |
3 |
4 |
1 |
0 | |
5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或备案 |
5 |
4 |
5 |
1 |
0 | |
6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或备案 |
3 |
4 |
6 |
1 |
0 | |
7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 查 |
2 |
5 |
4 |
1 |
0 | |
8 | 涉税事项办理 |
2 |
3 |
3 |
1 |
0 | |
9 | 公章刻制备案 |
1 |
3 |
2 |
1 |
0 | |
联办事项分办总计 | 61 | 31 | 43 | 9 | 0 | ||
"办好一件事" | 4 | 7 | 7 | 1 | 0 | ||
精简数量 | 57 | 24 | 36 | 8 | 0 | ||
效能提升 | 93.44% | 77.42% | 83.72% | 88.89% | 0.00% | ||
“办好一件事”基本信息(样表)
-、基本信息 | |||
事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
承诺办结时间 | 办理成本 | ||
办件类型 | 中介服务 | ||
跑动次数 | 办事环节 | ||
全程网办 | 通办层级 | ||
联办机构 | |||
二、办理流程 | |||
流程图 | |||
三、申报材料 | |||
材料1 | |||
材料2 | |||
四、整合事项清单 | |||
子项1 | |||
子项2 | |||
五、办事地址时间 | |||
具体地址 | |||
办事时间 | |||
联系电话 | |||
六、申请条件 | |||
条件1 | |||
条件2 | |||
七、常见问题 | |||
问题1 | |||
解答1 | |||
八、咨询方式 | 九、监督投诉方式 |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
咨询地址 | 投诉地址 | ||
咨询网站 | 投诉网站 | ||
十、办事指南 | |||
办事指南下载 | |||
填报说明:1.服务对象: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2.承诺办结时间:分为工作日,
即时办;3.办件类型:分为承诺件、即办件;4.中介服务:区分为是、否;5.全程网办:区分 为是、否;6.通办层级:分为省级、市县级、否;7.联办机构:填写“办好一件事”的全部机 构,首个机构为主办机构;8. 申报材料:需要填表的,提供空表和填写样表,每件申报材料 均要注明是必要件、承诺件或容缺件,无需申请材料等;联办事项是构成“一件事”的政务服 务事项,需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的标准事项名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