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1100/2023-00025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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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印发《黑河市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 ||
文 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28 | 成文日期: | 2023-10-28 |
关 键 词: | 政府,建设,部门,数字,人民政府 |
黑河市数字政府建设评估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22〕14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 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22〕23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 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高效惠民。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 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宗旨,围绕疏通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推动政府业务流程优化和服务渠道整合,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增强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数据驱动、创新发展。加强数据资源建设,深化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据的要素资源作用,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治理现代化整体统筹、一体协同。
坚持强化统筹推进、协同发展。着力推进政府内部运转 与对外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能力。
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可控。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重大平台、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评估体系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黑河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动力,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是为了明确发展方向,确 保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成效。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
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的原则,注重数字 政府建设评估,分类细化提出44项具体指标。后续将根据党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及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实际情况,对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持续进行完善。
统筹管理包含规划设计、组织保障、制度保障、集约建 设4个一级指标,领导机制、制度标准、省级平台复用等7个 二级指标,对数字政府相关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工作机制、集约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项目建设包含系统建设、过程管理、系统对接3个一级 指标;系统建设目标达成率、项目进展跟踪机制、身份认证 对接等13个二级指标,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省市一体化进行评估。
数据共享开放包含数据资源、数据应用2个一级指标, 数据完整性、数据应用情况、数据案例推广情况等9个二级指标,对数据的共享开放与应用情况进行评估。
安全保障包含信息安全预案、信息安全防护、隐私安全 等5个二级指标,对数字政府相关内容提供安全规范与应急保障。
应用成效包含使用情况、政务服务、推广影响3个一级 指标,网办深度、服务准确性等10个二级指标,对政务服务的关键领域应用成效进行评估。
四、评估目标
通过对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5类指标考核,综合评估各地、各部门在《黑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并及时调整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台账,确保在2025年底前,初步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和决策新模式,逐步建成协同动的整体政府,探索形成以数字政府助推生态旅游城市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发展路径,保障数字政府发展水平与黑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适应。
五、评估方式
评估主体和对象。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对我市各县(市) 区和各相关部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评估。
评估周期。以2023年为基年,以1年为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开展1次评估。
评估方法。由领导小组根据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各指标的权重系数,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技术方法,对照 目标值,计算数字政府建设综合指数,衡量数字政府建设程 度。在2023年开展试评估,结合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结果运用。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考核纳入市政府绩 效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考核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六、有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字政 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 二)确保评估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评估 方案明确的内容开展评估准备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反 映本地区、本部门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的工作进展、主 要成效、典型做法和存在问题, 以此为契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附表:黑河市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序 号 |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关联单 位 | 权重 |
1 |
统筹 管理 |
规划设计 |
规划设计 | 1.制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数 字政府建设任务规划(整体规 划、工作方案、指导意见)情 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5 |
2 |
2.制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数 字政府建设相关年度计划(工 作要点等)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3 |
组织保障 |
领导机制 |
1、是否成立专门的数字政府建 设领导小组或信息化建设领导 组;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4 |
2、是否明确小组统筹领导本地 数字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机制 等。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5 |
管理机构 |
1.是否成立相关工作推进机构 或工作小组(如大数据中心);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6 |
2.是否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协 调、指导、监督数字政府建设 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7 |
人员组织 |
是否开展对领导干部、工作人 员的数字政府相关工作的培 训,并完成相应考评。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8 |
制度保障 |
制度标准 | 1.制定发布本地区数字政府建 设相关标准规范(如,基础设 施、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 安全管理、技术应用等)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
3 | |
9 |
2.制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数字 政府建设任务相关管理制度、 考核评价制度等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10 |
省市平台 复用 |
省级平台 复用 |
评估对省级平台复用情况以及 接入情况实现全部或部分功 能。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11 |
市级平台 复用 |
评估对市级平台复用情况以及 接入情况实现全部或部分功 能。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12 |
项目 建设 |
系统建设 |
建设完成 及时情况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项目合同 等材料要求及时完成系统建 设;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13 |
系统建设 目标达成 情况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项目合同 等材料要求完成系统内容建 设;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14 |
需求完成 偏离度情 况 |
考察未按照招标文件、项目合 同等材料要求进行系统建设的 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15 |
过程管理 |
项目进展 跟踪机制 |
建设期间项目进展报告情况是 否及时,动作是否合规。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16 |
项目材料 |
建设期间项目过程材料情况是 否完整、合规。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17 |
故障响应 及时性 |
考察建设期间信息系统故障快 速响应解决能力。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18 |
安全制度 |
考察建设期间网络安全、数据 安全等安全制度是否完备。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19 |
省建市用 |
身份认证 | 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相关服务 渠道是否实现省级统一身份认 证接入以及个人企业档案接入 情况。(按需)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20 |
电子证照 |
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相关服务 渠道是否实现省级统一电子证 照接入情况。(按需)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21 |
电子印章 |
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相关服务 渠道是否实现省级统一电子印 章接入情况。(按需)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22 |
好差评 |
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相关服务 渠道是否实现省级统一好差评 接入情况。(按需)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23 |
一体化政 务服务平 台 | 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相关服务 渠道是否实现省级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接入、市级事项与办 件系统情况。(按需)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24 |
政务服务 工作台 |
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相关服务 渠道是否实现省级政务服务工 作台接入情况。(按需)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25 | 数据 共享 开放 |
数据资源 |
领域覆盖 率 | 各地、各部门共享开放的数据 是否按照应共享尽共享、应开 放尽开放的原则覆盖数字政府 相关领域。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
3 |
部门 | ||||||
26 |
数据资源 目录完整 性 |
共享开放的数据描述、格式、 接口相关解释文档是否完整。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27 |
数据资源 完整性 |
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是否完 整。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28 |
数据准确 性 |
共享开放的数据内容是否真实 准确、无造假。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29 |
数据及时 性 | 根据数据共享中对数据集的更 新管理要求,对已共享的数据 集的更新管理的及时性进行评 价。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30 |
数据资源 目录 |
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认领及更 新运维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31 |
数据应用 |
需求响应 度 |
各地各部门参对其他部门需求 的响应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32 |
数据共享 的应用情 况 |
各地、各部门基于共享平台数 据进行探索应用场景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33 |
应用案例 推广情况 |
基于共享数据开发应用是否推 广到市级案例库与省级案例库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34 |
安全 保障 |
安全保障 |
信息安全 预案 |
是否构建了信息安全应急响应 机制和应急预案与灾备体系。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35 |
信息安全 预警 |
对潜在信息安全风险是否有预 警能力。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36 |
信息安全 防护 |
是否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 关要求构建了完备的技术防护 体系。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37 |
系统安全 维护 |
是否有固定负责系统安全运营 维护的团队及工作方案。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38 |
隐私保护 | 评估各地、各部门在政务数据 采集、共享、流通、存储、应 用方面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 保护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39 |
应用 成效 |
使用情况 |
系统运行 稳定性 | 系统应保证业务访问连续稳 定,避免未知错误导致的访问 失败等错误,提供可靠、持续 性的服务。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40 |
体验评价 |
是否建立了评价管理机制,并 开展了相应的管理评价工作。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41 | 用户量、 活跃度、 访问量情 况 |
对各系统平台的访问情况和数 据的下载情况进行统计。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42 |
服务覆盖 度 |
1.政务服务事项覆盖层级情况 (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
2 |
部门 | ||||||
43 |
2.政务服务指南覆盖本级政府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部门的程 度;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44 | 3.是否发布权责清单、通办清 单、收费清单、中介清单、跑 动次数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 单、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45 |
4.评估实现省(市)内通办的 政务服务事项的覆盖度;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46 |
5.评估实现跨省(区)通办的 政务服务事项的覆盖度;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47 |
6.便民利企常用查询服务的覆 盖程度。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48 |
政务服务 |
网办深度 |
评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 程网办、材料预审、材料核验 等网办深度的程度。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49 |
服务准确 性 | 评估网站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的基本要素、 申请材 料、办理流程、表格下载、收 费标准等要素信息的准确性。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1 | ||
50 |
服务集成 度 | 1.评估网站围绕教育、社保、 住房、医疗、企业开办等高频 热点领域按照办理对象、办理 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分类导航, 整合办事服务、查询服务、互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动服务等各类服务资源的情 况; | ||||||
51 | 2.评估网站提供的“一件事一 次办 ”集成服务的覆盖度和办 理深度。重点检查网站“一件 事一次办 ”集成服务的数量, 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优化改造情 况,以及实现的在线办理深度。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3 | |||
52 |
移动政务 服务 | 评估利用“全省事 ”移动互联 网等应用程序(App、小程序、 政务微信等)提供入掌上服务、 指尖服务情况。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5 | ||
53 |
推广影响 |
社会效益 |
根据实际应用案例和场景,对 促进社会创新创业等方面是否 发挥作用。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 |
54 |
影响力及 推广性 | 是否获得相关专利、奖项等, 对数字政府公共能力供给作出 贡献,对市域一体化发展作出 贡献;场景具备特色亮点,推 广价值等。 | 各县市 区人民 政府、 市级各 部门 |
2 |